宜春: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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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yclkzyw 发表日期:2016/9/10

工业产业集群,是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1月7日,市委下发今年1号文件《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意见》,这是市委连续第六年出台以工业为主题的1号文件。该文件对于指导全市各地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加快宜春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现将该文件解读如下:

   关键词一:主要工业目标

  今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9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600亿元、利税总额470亿元;十大省级工业重点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1350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以上的1个、200亿元以上的2个、100亿元以上的5个;工业园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0亿元、工业增加值810亿元、税金总额145亿元。

   关键词二:重点产业集群

  今年我市将重点推进宜春锂电新能源、高安建筑陶瓷、樟树医药三个省级示范产业集群以及袁州医药、樟树盐化工、丰城再生金属、奉新棉纺织、高安光电、上高绿色食品和制鞋等七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推动宜春机电、樟树金属家具、铜鼓医药和竹加工、宜丰竹加工、靖安硬质合金工具、万载led照明灯饰和有机食品、丰城精品陶瓷和生物食品等十大市级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在推动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同时,各地要逐步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形成梯度推进、竞相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关键词三:突出规划引领

  编制产业规划。按照“重大项目——龙头企业——产业链条——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高起点、高标准、科学性、超前性”编制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建立全市工业产业集群电子分布图,促进科学布局、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集中度高、关联性强、技术先进的产业集群。

  延伸产业链条。每个产业集群都要绘制产业链延伸图,明确发展重点,找准产业链条空白点和薄弱点,引进上下游产品和配套企业入驻,引导集群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补链、壮链,形成“招进一个、带来一串、影响一片”的集聚效应。对集群内企业向产业链条两端延伸的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在政策、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力争申报安排亿元以上技改项目30个以上。对重大的建链、补链项目在用地指标上给予优先安排,并给予适当的财税等政策扶持。

  提高配套能力。着力发展专业化优势明显、分工协作紧密的配套企业,提高本地产业集群企业零部件配套率。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强化产业薄弱环节的社会化、专业化配套,提高产业集群企业之间的配套能力。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集群的污染整治,探索集中治理方式,推广相配套的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以上。

   关键词四:做大龙头企业

  加快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锂电新能源、医药等专题产业招商活动,谋划储备200余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进入重大项目储备库,力争引进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100个、10亿元以上20个、世界500强或重大央企项目1至2个,加快中节能、中汽零、正威国际、鑫龙高科、瑞林稀贵金属、浩通塑胶、金利隆二期、美好西林、如意科技、百岁山食品等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力争竣工投产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70个、10亿元以上10个。坚决兑现“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线索奖”和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华木莲奖”等奖励政策。

  培育骨干企业。在全市优选100个发展前景广、成长性好、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纳入重点培育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培育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工业企业680户、10亿元以上50户,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达到260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户以上。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认真落实企业上市各项政策,支持和推动龙头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力争每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有1—2户企业上市或进入上市前期准备工作。

  壮大小微企业。着力发展一批专业化优势明显、产业链协作配套的小微企业,力争配套小微企业占产业集群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科技创新、人员培训等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和工本费等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收费减免政策。整合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鼓励同行小微企业抱团发展,完善小微企业培育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对建设容积率1.2左右的小微企业创业园进行工业地产开发用地采取优先保障政策。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与产业集群紧密配套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全年新增小微企业3000家以上。

   关键词五:强化创新驱动

  促进技术创新。力争成功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个、创新团队1个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家以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80亿元。鼓励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以及院士工作站等机构从企业中剥离出来,为整个产业集群提供服务。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检测中心的单位,由受益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力争新组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筹建院士工作站5家、新增国家级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1个以上。

  注重产品创新。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市财政奖励10万元,各地再配套奖励。力争新增中国驰名商标5—6件,加速推进高安建筑陶瓷和樟树金属家具国家品牌示范区建设。力争专利申请数2200件、授权数1600件以上。对被评为国家级、省优秀重点新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企业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交易会、产品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对产品促销成效显著的给予参展费用补助。

  推进体制创新。建立全市公办、民办职业院校与产业集群企业人才定点培养机制,每个县(市、区)设立1个产业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到当地产业集群企业就业,并在地方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补贴。创新信贷模式,加强银企对接,确保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90%以上,力争成长性企业贷款满足率70%以上、重大项目100%。

   关键词六:健全服务体系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从工业用地计划中安排7%的建设用地、土地净收入中安排20%的资金,提供服务配套。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新增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0座,总数达到100座以上。加快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步伐,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运。有效清理盘活闲置及低效用地,力争清理盘活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5000亩以上。

  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航道、铁路专用线建设步伐,推动海铁联运,力争新增货物运输量2000万吨以上。加快推进宜春海关及万载公路、高安铁路、樟树水运、丰城循环经济园区海铁联运等口岸作业区和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中心、丰城再生金属集散市场、樟树药都商贸物流园区、上高鞋业商贸物流市场以及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城电镀集控区建设,力争全部投入运营。

  强化组织保障机制。设立市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并在立项、用地、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等方面,向重点产业集群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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