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动我市首位及支柱产业加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借鉴省内产业引导基金有关做法,我市拟发起设立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宜春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尽快筹措资金,充分发挥基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积极参与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与运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市矿业公司作为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发起人之一,签署了基金认购意向协议书,认购母基金1亿元,并带动社会资本募集资金4亿元投资发展锂矿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