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矿产方面内容摘录:
★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并秉持“节约资源就是保护生态”的发展理念,积极支持矿山企业加大技改研发力度,不断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矿山回采率。在矿山分布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建设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通过复垦还绿、绿色矿山建设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山环境治理。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强化矿产资源和矿山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
目标要求:绿色矿山比例2015年达到2%、2017年达到17%、2020年达到30%。
★支持有条件的矿山申报建设绿色矿山和矿山公园。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矿业权评估、挂牌、交易制度。
★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建立全市场化机制。……推动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激励约束机制。
★新材料产业发展工程。立足宜春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实现新材料产业的“精、高、全、新”为发展路径,加大矿产资源特别是锂矿资源的探矿力度,尽快摸清资源禀赋,统筹规划、重点突出、布局明确、分步实施,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中小和微型企业,延长产业链,构建新材料产业优势。谋划发展锂矿产业和钽、铌、钾钠长石、硅灰石等产业。……建设具有有宜春特色的金属和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强市。
★锂电及电动汽车产业培育工程。紧紧围绕“举全市之力,聚全球资源,建设千亿工程,打造亚洲锂都”的发展战略目标,以国家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依托,重点打造锂矿原料→碳酸锂→锂电池材料→锂电池→锂电汽车的完整产业链条,加大招商力度,引进技术人才,形成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10万组以上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组、1万辆电动大巴、20万辆锂电动轿车的生产规模。
★绿色矿山建设工程。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生产矿山着力改进开发利用方式,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